协调方法主要包括以下4点:
1.人际关系协调:
在人员安排上,要量才录用,确保每个成员都能在适合的岗位上发挥最大效用。
在工作委任上,要职责分明,使每个成员都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任务。
在成绩评价上,要实事求是,公正评价每个成员的工作表现。
在矛盾调解上,要恰到好处,及时化解成员之间的矛盾和冲突。
2.组织关系协调:
在职能划分的基础上设置组织机构,确保组织结构与工程对象及委托监理合同所规定的工作内容相匹配。
明确规定每个部门的目标、职责和权限,并以规章制度的形式作出明文规定,确保每个部门都清楚自己的责任范围。
事先约定各个部门在工作中的相互关系,避免在工作中出现误事、脱节贻误工作的现象。
建立信息沟通制度,如采用工作例会、碰头会、发工作联系单等方式来沟通信息,确保信息在部门之间流通畅通。
及时消除工作中的矛盾和冲突,保持组织的和谐稳定。
3.需求关系协调:
对监理设备、材料等资源进行合理平衡,确保资源的充分利用和项目的顺利进行。
对监理人员进行合理调配和平衡,确保每个项目都有足够的人力资源支持。
4.会议协调:
监理方可以采用会议协调的方式,如工地会议、专题会议及监理内部会议等,来沟通各方信息并对实际发生的问题进行答疑解惑。
通过会议,各方可以对实际问题各抒己见,最终在专业知识丰富的总监引导下对存在问题达成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