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应急预案应该由安全人员来编制吗

这个不一定。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生产经营单位在编写应急预案前,应结合本单位部门职能分工,成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明确编制任务、职责分工,制定工作计划。

所以并不是说事故应急预案一定应该由安全人员来编制。

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一般具有以下职责:

(1)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

(3)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

(4)组织开展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五)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所以大多数情况下,事故应急预案是由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来组织或者参与编制的。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是整个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都应参与和执行的综合性文稿,她涉及诸多单位、部门、个人,所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应该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共同商讨编制,这样编制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内容全面、针对性强、有确切的可行性,这里既有建设单位应该注意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内容、又有施工单位应当注意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内容,同时也可以告知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经常接触的其他人员应注意的事项,例如;与施工单位接触的外来车辆、人员,涉及建设单位进入施工单位的人员,都可以通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加以预防,所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应该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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