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申请表》;
2、已有部、省两级核发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3、企业法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的正、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4、企业章程或合伙人的相关协议;
5、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的相关身份证明、工作简历及主要任命(聘用)文件;
6、企业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工作简历、任命(聘用)文件、毕业证书、相关专业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7、《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和注册执业证书;
8、企业有关质量管理体系、技术和档案等管理制度的证明材料;
9、企业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的购置发票、校验证明等证明材料;
10、办公场所自有产权的相关证明,或出租方产权的相关证明和租赁合同;
11、企业2年内完成相关监理代表工程的证明材料;
12、甲级设计资质或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的正、副本;
13、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