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轿唤春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链蚂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闭耐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侵犯的客观是公民的人身安全。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个体。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
威胁的方法既包括写恐吓信,也包括其他方面,投寄恐吓物,如子弹,匕首等,既可以是直接的威胁,也可以通过暗示的方法威胁。既可以是行为人自己威胁,也可以通过第三人的转告来威胁。还有的行为人利用公开别人的隐私来威胁,不管用什么手段来威胁,不影响本行为的成立方法和手段,只作为处罚的酌情威胁的对象是特定的个人,威胁的行为造成了一定的危害后果,如给被威胁人造成了很大的心理压力,以致影响到工作和休息。自己的人身安全产生焦虑和担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