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c总承包项目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定

EPC 工程总承包招标在需求统一、明确的前提下,由投标人根据给定的概念方案(或设 计方案) 、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自行编制估算工程量清单并报价。

采用总价包干的计价模式,但地下工程不纳入总价包干范围,而是采用模拟工程量的单价合同,按实计量。如果需约定材料、人工费用的调整, 则招标时先固定调差材料、人工在工程总价中的占比, 结算时以中标价中的,工程建安费用乘以占比作为基数,再根据事先约定的,调差方法予以调整。

EPC工程总承包招标时, 不确定建设规模与建设标准, 不采用总价包干合同, 而是采用下浮率报价,与最终批复概算,作为上限价的结算方式, 一方面中标人在设计时,偏好采用利润率高的材料或无法定价的设备, 发包人在工程监管时,存在较大难度和廉政风险; 另一方面, 措施费用由于难以定价,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 可能存在管理难度和较大廉政风险; 再一方面,由于开口合同,上限价与概算批复额度相关,中标人存在不当谋利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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