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为深圳市公安交通管理机构,1978年8月,深圳只有交通警17人,编为一个交通班,隶属于深圳市公安分局治安股。
1979年12月正式成立深圳市公安局交通大队,属正科级建制。深圳经济特区成立以来,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人、车、路、环境的不断变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职能也逐步扩展。八十年代初,交通大队只负责路面交通管理、交通事故处理及违例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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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回全称是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