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科级干部提拔流程

1、人事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班子建设实际,提出启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提出启动干部选任工作意见、主持酝酿工作,组织人事部门主要负责综合各方面意见、研究提出初步建议。

2、人事部门综合日常考核了解掌握的情况和各方面意见,就选拔任用的职位、条件、围、方式、程序等提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初步建议。

3、初步建议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后,在一定范围内听取意见,对初步建议进行完善,在此基础上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确定干部选任工作方案。

4、党委(党组)向县委组织部报送干部选任工作方案、干部调整通气表(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盖章、签字)等材料,经职数预审同意后方可实施。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干部重新任用的,须在事前书面报县委组织部,经批复同意后方可实施。

主要分以下几个程序和步骤,简单讲来就是,一是动议和酝酿阶段,这个阶段主要是根据单位和干部及工作实际,领导班子等进行充分酝酿动议,再具体研究启动程序,

二是推荐阶段,

三是考察阶段,

四是公示阶段,

五是任职。

单位班子成员集体讨论报厅组织人事处审核,并经分管厅领导同意民主推荐或竞争性选拔

单位班子成员集体讨论

报厅组织人事处审核,并经分管厅领导同意

民主推荐或竞争性选拔

提拔实施方案公布岗位、资格条件、工作程序,提拔,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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