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83年高考总分710分,其中: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00分,物理100分,化学100分,政治100分,生物70分,总分710 分。文科总分640分,中文;数学120分,英语、历史、地理各100分。
2、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National Unified Exam of Admission to General Universities and Colleges),简称“高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合格的高中毕业生中国(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对同一学术水平的候选人进行的选择性考试
1983年是全国恢复高考的第七年,这一年全国理科高考科目有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政治和生物。
其中语文满分120分、数学满分120分、外语、物理、化学和政治的满分都是100分,生物满分为50分,总分一一共690分,1983年的高考是全国统一试卷,各省市录取分数线相差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