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法治意识、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国际视野的领军型、创新型、复合型高素质

人オ,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规范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的审批程序,根据《普通高

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广西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等文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成立以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为组长的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学校领导小

组”),成员包括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等校属单位的相关工作人员,负责统筹本校全日制音通本科学生的转

专业工作。

第三条各学院应成立并公布以院长或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为组长的学生转专业考核小组,制定、公布本学院

转专业考核与接收实施细则,并负责本学院的转专业具体工作。

第四条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提出转专业申请

广西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是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广西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制定的。

根据该办法,学生申请转专业需要在春夏季学期结束前准备好《广西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审批表》及相关材料,并按照学校规定的具体时间提交申请。具体的转专业程序和要求可能会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你咨询广西大学教务处或相关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