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岗位等级划分标准

管理岗位分8个等级,最高岗位为三级职员岗位,最低为十级职员岗位,事业单位现行的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三至十级职员。

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四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一级、二级职员岗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级、五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四级、六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

四、六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五级、七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七级、八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管理岗位的级别分为1级—10级,通常适用于事业单位当中的主要负责人、各机关负责人以及各科室或者办公室人员等。管理岗位级别分别是部级正职、部级副职、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和干事员。

新入职的事业单位人员通常会从干事员做起,逐级升迁。在升迁过程中,除了副处级升正处级和副厅级升正厅级需要在原来岗位任职满2年,其他岗位晋升都要在原来岗位任职满3年。

管理岗位分为10个等级,具体为事业单位现行的部级正职、部级副职、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这一岗位的设置要适应增强单位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根据事业单位的规格、规模、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

总、副总经理(跨部门负责人)

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管理师(跨部门职能负责人)

正、副经理(部门负责人)

正、副主管(车间主任)

管理员 班组长(调度、生产班长)

管理岗位分为8级,即由高到低为三至十级职员岗位。三级职员(厅级正职)、四级职员(厅级副职)、五级职员(处级正职)、六级职员(处级副职)、七级职员(科级正职)、八级职员(科级副职)、九级职员(科员)、十级职员(办事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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