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出申请
1、撰写转学申请书,并填写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申请表,同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一般包括:
拟转入学校的专业当年录取最低分的新生名册,需要转入学校盖章;
转学理由的证明材料:因病申请转学的学生需提交医院证明;因家庭有特殊情况,需学生本人就近照顾的,由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办事处提供证明材料;
2、将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交给辅导员,有部分证明材料需要辅导员签字,然后由学院出具转出学校学习期间表现鉴定书;
3、将学院审核后的材料转交学校教务处,由教务处审核,并出具转出学校已修课程成绩单和转学学生当年招生考试录取名册复印件;
3、教务处将转学事宜提交学校校长办公会议或者专题会议,由学校最终审定。
4、经校长办公会议审定的学生转学结果会在学校网站公示。公示如果没有异议,转出学校的校长在申请材料上签字盖章,并将转学材料寄往转入学校或者由学生本人带往转入学校。
需要相关手续。大学转校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包括向原校离校手续、向目标校申请入学手续、向教育部门备案等。具体手续和程序会因不同学校和不同情况而异。在办理大学转校手续时,需要注意相关规定和流程,如双向申请、双方同意、转专业相关考试成绩等。同时,还需要考虑一些实际问题,如学费、住宿、交通等。因此,在转校前需要仔细考虑,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大学转学办理指南:
1、满足转学的基本条件,并有合理的转学理由;
2、向原所在大学提出转出申请;
3、向转入大学提出转入申请;
4、等待省教育厅的备案审查结果;
5、凭省教育厅的备案结果,去学校办理离校和入学手续;
6、入校后,联系教务部门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1.征得转出和转入两个学校和学院的同意。
2. 分别征得两校所属的教委同意。
3. 原学校发出转学函。
4. 办理学籍转入转出手续。
5.要找到一所肯接收的学校,还有需要有正当的转学理由。
根据《普通高级中学学籍管理规定》,学生转学由本人或家长向转出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审查后,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开出全省统一的转学证明。由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学生持转学证明、家长调动工作证明、户籍迁移证明以及会考成绩单和平时成绩报告单,到转入学校的教育主管部门办理入学手续。
入学手续一般在开学后两周内办好。会考成绩单由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提供,加盖公章后有效。学生档案由转出学校在一月内交转入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