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是否独立承担行政责任

1 不仅仅负责行政处罚。

2 综合执法大队除了行政处罚外,还负责监管、检查、调查、教育等多个方面的工作,以保障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3 具体来说,综合执法大队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城市管理、环境保护、市容市貌、交通管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商贸监管等。因此,综合执法大队的工作范围非常广泛,涉及到多个领域,不仅仅局限于行政处罚。

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不能独立承担行政责任。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是农业农村工作管理局的内设机构,是在农业农村管理局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不能独立承担责任。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行使行政执法权,要由农业农村管理局依法授权后,才能在法定范围内依法行使行政执法权。因此,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不能独立承担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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