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大队是干什么的

农业执法大队就是行使农业领域行政执法权的部门,通俗地说就是查案子、办案子的。职责如下:

1. 负责农药、种子、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

2. 负责兽药(含蚕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养殖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

3. 负责农产品(含果蔬产品、畜产品、乳品等)质量安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

4. 负责动植物(含森林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动植物资源保护等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

5. 负责林地、林业资源、湿地、野生动植物保护等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

6. 负责农业、畜牧业、林业、农机生产、经营、使用等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

7. 指导农业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业务培训工作,协助做好全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管理工作。

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大队一般统称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其职能职责为:承办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县级承担的农业执法职责,集中行使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权,以县农业农村局名义执法。

主要是承担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职能。

依法统一行使农业综合执法,包括承担法律、法规、规章赋予县农业农村局履行的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农业野生植物保护、植物新品种保护、植物检疫、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兽医兽药、生猪屠宰、动物卫生、农产品质量、渔业渔政、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等领域的执法职责。

承担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

为老头老太家担水扫地喂饭,为农民梨地耙地喂牛,为农民掏钱治虫治病,为农民收割机铺地毯,为百姓路边打粮晒粮,坏粮食籽用撒水车冲走。总之,想尽一切办法和百姓打成一片!

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岗位职责:

(1)依据国家农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种子法、渔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农业技术推广法实施检查并对违法行政案件实施处罚;

(2)依据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集体资产管理条例、集体组织审计条例、农田改造费用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实施检查并对违反法规的行政案件实施处罚;

(3)依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土地保养条例、环境保护条例实施检查并对违反法规的行政案件实施处罚;

(4)依据绿色食品管理条例、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无污染农产品标准等实施检查并对违反法规的行政案件实施处罚;

(5)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检查并对违法行政案件实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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