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充填取土运距在50米以内的,充填土方每立方米1.00~1.60元;(二)充填取土运距在50~300米之间的,充填土方每立方米1.50~2.80元;(三)充填取土运距在300~2000米之间的,充填土方每立方米2.00~4.40元;(四)充填取土运距在2000米以上的,运距每增加500米,充填土方每立方米加收0.20~0.40元。
第四条挖损和塌陷破坏的土地,按复垦规划要求需要充填平整用于其他生产和建设的,土地复垦按下列标准收取:(一)充填取土运距在50米以内的,充填土方每立方米1.00~1.30元;(二)充填取土运距在50~300米之间的,充填土方每立方米1.50~2.50元;(三)充填取土运距在300~2000米之间的,充填土方每立方米2.00~4.10元;(四)充填取土运距在2000米以上的,运距每增加500米,充填土方每立方米加收0.20~0.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