佃农不能参加科举。
具体还要看朝代,每个朝代规定都不同。一般是良人(有自由的人)以上就可以,佃户,长工,罪犯及其亲属等没有自由的人的都不能,女人也是不能参加的。商人,优伶也不行等阶层也不可以。隋唐时期“士农工商”商排最后,隋唐科举制明确规定,商人不得参加科举考试。宋朝开国以后实行重文轻武的国策,规定商人及其子弟可以入学读书,也可以参加科举考试,考中可以做官,商业贸易是朝廷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商人受到尊重,地位有所提高。延祐元年(公元1314年)八月,元仁宗诏令元帝国所属各州、郡、县推选出“贤者、能者”参加科举考试。诏书上说:“年及二十五以上,乡党称其孝悌,朋友服其信义,经明行修之士”——用现在的话说只要“德才兼备”就可以参加考试。没有规定商人不得参加科举考试。明朝商人后代不仅可以参加科举考试,明朝政府还不断为流动性很强的商人提供了参加科举的便利——政府也给予了他们与其他流寓人员同样的可以在异地寄籍暂居或附籍的权利。清代没有不许商人参加科举考试的规定。不仅参加科举,清代商人捐官的还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