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学分最低要修144学分学分要求方面,市教委表示,学生完成相应课程规定课时的学习并考试(考核)合格,即可获得相应学分。
普通高中学生毕业学分最低要求为144学分,其中必修课程88学分;选择性必修课程不少于42学分(其中参加高考的学生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以及选择作为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的科目应修满上限学分;对于不选考的科目,鼓励学生结合兴趣爱好选修部分模块);选修课程(含各科目选修模块和学校根据实际开设的校本课程)不少于14学分(其中校本课程不少于8学分)。综合实践活动共14学分:研究性学习6学分,学生至少应完成2个课题研究或项目设计,以开展跨学科研究为主;社会实践6学分,包括党团活动1学分、军训2学分、社会考察2学分、职业体验1学分;志愿服务2学分,在课外时间进行,三年不少于40小时。学生修习的学分由学校认定,学校应制定学分认定具体办法,学分认定应综合考虑学生实际修习的课时、学习表现,并达到课程标准或相关文件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