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原则乡镇(街道)、村(社区)应急物资储备站(点)建设和管理要按照合理布局、集中管理、统一调拨、平时服务、灾时应急、节约高效的原则,做到关键时刻调得出、用得上。
二、基本标准1.乡镇(街道)、村(社区)应急物资储备站(点)的选址要科学合理,必须保证进出方便、安全坚固、防潮通风的房屋。镇级物资储备站面积不得小于150平方米,村(社区)物资储备点面积不得小于50平方米。
2.乡镇(街道)、村(社区)应急物资储备站点要外悬挂名称统一的标牌,乡镇(街道办事处)物资储备站名称统一为“XX镇或XX街道办事处应急物资储备站”,村(社区)物资储备场所名称统一为“XX村(社区)应急物资储备点”。
3.村级物资储备点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棉被、折叠床、帐篷等基本的生活救助类物资和其他救援装备。对于离县、镇物资储备库(站)较远或自然灾害易发频发的村级物资储备点要储备相应数量的救灾物资和救援装备,以保及时救灾之需要。
4.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应急物资储备站(点)内必须安排货物架、换气扇、消防设备器材等设施。有条件的镇级物资储备站可安装除湿机、监控摄像头等设施,确保存储物资安全。
5.应急物资储备站(点)要建立完善管理制度,明确专人管理,要建立详细的进出物资台账,严格物资使用审批手续,并定期向县应急管理局报送物资使用和库存情况。
6.要定期对物资储备站(点)进行卫生清扫和日常安全检查,做好防潮、防蚊虫鼠咬和物资储备站(点)周边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