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70年代中期,法国又进行了教育体制和课程的改革。
1975年7月11日,法国颁布了由当时的教育 部长勒内・阿比命名的教育法律,被称为《阿比法》。该项法律不仅规定了法国的普通教育体制,同时颁布了统一的小学和初中教学大纲和课程计划。该法律的出发点是要“重建法国教育制度,使其适应当今世界,特别是适应急剧发展的工业化和城市化社会的新需求。为此,应简化教育的组织结构,使其更加灵活和促进学习机会的均等,以便在缩小社会的不平等中能真正发挥作用。”目的是“促进儿童的充分发展,使他们获得知识,为他们未来的职业生活和履行公民义务做准备。”该法依据当时法国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需要,改革了小学、初中与高中的学制、课程设置、培养模式等,使青少年学生文化水平得到了普遍提高,为以后进一步接受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奠定了基础,这次改革确定了法国现行的普通教育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