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综合素质评价遴选通常是由学校或者教育局组织的,具体步骤如下:
1. 宣传和公示:学校或教育局会发布通知,公示选拔的相关信息与条件,包括选拔的对象、选拔的原则、选拔的程序和时间等。
2. 自荐或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自荐或者由老师、家长等推荐。
3. 材料审核:学校或教育局将对自荐或推荐的学生进行材料审核,审核范围包括学生的成绩、荣誉、实践经验等。
4. 综合评价:通过材料审核后,学校或教育局会组织专家对候选人进行面试、考察、评估等综合评价。
5. 公示结果:最终选拔的学生名单会在学校或教育局公示,同时通知被选拔的学生及其家长。需要注意的是,高中综合素质评价遴选的具体程序可能会因地区和学校而有所不同,具体以当地教育部门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