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用,就是“被……所用”。
“江南金锡不为用”下一句是:“西蜀丹青不为采”,这是出自于 先秦 李斯 所著的《谏逐客书》。李斯(约前284年—前208年),姓李,名斯,战国末年楚国上蔡(今河南上蔡西南)人。秦王政十年(前237年)下令驱逐六国客卿。李斯上《谏逐客书》阻止。秦统一天下后,与王绾、冯劫议定尊秦王政为皇帝,并制定有关的礼仪制度。被任为丞相他建议拆除郡县城墙,销毁民间的兵器;反对分封制,坚持郡县制;又主张焚烧民间收藏的《诗》、《书》等百家语,禁止私学,以加强中央集权的统治。还参与制定了法律,统一车轨、文字、度量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