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目标的原则:具体、可测量、我愿意的、可实现的、时间限制的等。
1、具体,目标一定要明确,一次只能聚集一个目标,如果目标太大,就要把目标分解成一个个小目标,并且是清晰的,要有明确的结果。目标清晰就是尽量将结果图像化,要达到的目标能用一句话说清楚。
2、可测量,就是目标是否达成可以用指标或成果的形式进行衡量。在目标实现的过程中,目标的进度也是可以衡量的,至少有几个关键事件点来表示目标的实现的进度。在实现目标的过程中,对于完成目标的一些事务或关键事务是可以量化的。
3、我愿意的,目标是自己的意愿,是自己真正想去实现的,是值得自己努力获取的。
4、可实现的,目标是基于自身的条件的,千万不可脱离太多的既有条件,有时,远大的目标会让人在实现目标的过程中迷茫和焦虑,如何有比较远大的目标,一定要把目标分解成多个小目标。
5、时间限制的,目标一定要有时间限制,时间一长,目标很难再继续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