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博士生年纪40岁下列,研究生年纪35周岁以上下列(以审报时具体年纪为标准(二)本科毕业并得到对应的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具备当地户口。
(三)在本市各种公司或党政机关、机关事业单位、非营利性企业、社团组织等公司单位学生就业的,须与学生就业企业签署1年及以上劳动者(聘请)合同书;在青自己创业的,须注册登记创立公司、非营利性企业、社团组织、公司及其个体户1年及以上,并出任法人代表或个体户责任人。申请人须由公司单位或自主创业实体线按照规定交纳城区企业员工保险总计满12个月。(四)申请人须于2018年6月6日及之后在青岛市行政部门管辖区内新选购首套房商品住房(以合同书网签备案_间为标准),并合乎青岛现行标准选购商品住房相关现行政策。在其中,选购新创建商品住房的,须进行预售登记并获得不动产登记证明;选购二手商品住房的,须获得房权证登记证书。申请人单身的,所买商品住房须为申请人独立全部;申请人已经结婚的,所买商品住房须为申请人或另一半独立全部,或夫妇一共有。(五)安家费每个人只可享受一次。对申请人夫妇彼此与此同时具有安家费领取标准的,可各自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