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是教育部进行的学科评估。
学科评估是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简称学位中心)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颁布的《学位授予与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简称学科目录)对全国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一级学科开展整体水平评估。评估数据以“公共数据和单位填报相结合”的方式获取;评估结果按“分档”方式呈现,具体方法是按“学科整体水平得分”的位次百分位,将前70%的学科分9档公布:前2%(或前2名)为A+;2%~5%为A(不含2%,下同);5%~10%为A-,10%~20%为B+;20%~30%为B;30%~40%为B-;40%~50%为C+;50%~60%为C;60%~70%为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