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加分办法》,东莞市户籍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享受少数民族加分政策。
具体加分标准如下:
1. 彝族、壮族、布依族、苗族、瑶族、傣族、畲族、仡佬族、水族、纳西族、景颇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普米族、塔吉克族、怒族、珞巴族、基诺族等少数民族考生,可在总分的基础上加10分。
2. 哈尼族、黎族、佤族、拉祜族、东乡族、仫佬族、羌族、土族、裕固族等少数民族考生,可在总分的基础上加5分。需要注意的是,加分政策只针对东莞市户籍的少数民族考生,其他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不享受此政策。同时,加分政策也不适用于文化课补习生、自主招生、艺术类、体育类等特殊招生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