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没有工作经历的公务员:
①高中和中专毕业生,任命为办事员,定为二十七级;
③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五级;
④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副主任科员(提升主任科员,一般要求任副科级职务三年以上),定为二十四级;
2、原具有公务员身份的新录用公务员:
可参考其原任职务与级别,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
3、对录用前已有工作经历的新录用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