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捐赠物资进项税转出会计处理

疫情捐赠物资一般不需要进项税转出。

1、疫情期间企业捐赠物资时: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贷:库存商品(或原材料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期末企业结转本年利润时:

借:本年利润

贷: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疫情期间企业捐赠物资时,可以通过“营业外支出”科目及“库存商品”等科目处理。“营业外支出”科目用于核算企业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库存商品”科目用于核算企业库存的各种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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