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和环境部门协作机制包括

税务局和环境部门协作机制主要体现在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机制中,其机制任务包括:

1、发布环境保护税征管技术规范;

2、制定落实减免税政策的操作性文件;

3、设计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等表证单书;

4、开发建设税收核心征管系统和涉税信息共享平台;

5、指导地方做好征前准备和档案资料交接;

6、共同组织开展税法宣传、业务培训和纳税辅导;

7、协调落实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的其他任务事项。

协作机制还对《环境保护税法》实施过程中的计划制定、成果共享、对外宣传、支持保障等事项提出了具体要求和处理方法,确保税务部门和环境部门高效合作,共同做好环境保护税征管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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