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允许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非本市户籍人员迁入:
1. 购房人员:在哈市购置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购房者,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申请迁入。
2. 纳税人员:在哈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满2年以上,并取得《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的人员,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申请迁入。
3. 学历人员:具有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本科、普通专科、成人高等教育、远程教育、电大开放式教育、自考等国民教育系列及军队院校教育证明,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购房人员,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申请迁入。
4. 稳定就业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购房人员,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申请迁入。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落户条件,所需的申请材料和具体的办理流程也会有所不同,您可以在申请前咨询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或相关机构,了解具体的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