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的阶梯电价政策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1〕2613号)制定的。
根据江西省发改委的相关文件,江西省的阶梯电价分为三个档次,具体如下:
1. 第一档:每月用电量在210度及以下的居民用户,电价保持不变,仍按照现行的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执行。
2. 第二档:每月用电量在210度以上至400度(含400度)的居民用户,电价在第一档电价的基础上,每度电加价0.05元。
3. 第三档:每月用电量超过400度的居民用户,电价在第一档电价的基础上,每度电加价0.3元。江西省的阶梯电价政策旨在通过价格杠杆,引导居民合理用电、节约用电,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电价标准可能会随着政策的调整而发生变化,因此建议您关注江西省发改委或当地供电部门的公告,以获取最新的阶梯电价政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