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制定、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
2、负责起草各种文件、计划、总结和汇报。
3、负责公文的收文管理,包括签收、登记、拟办、分发、传阅、承办和催办;负责公文的发文管理,包括核发、登记、印制、分发。
4、负责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办理完毕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图表、声像、记录、磁盘、光盘等电子文档的归档管理工作。
5、负责人事、劳资档案的归档管理工作。 6、负责有关维修资金政策调研工作。
7、协调各职能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各区县房管部门及银行等相关单位的关系。8、节约开支,严格购、领物规定。购买前应经主任确认签字,大件物品的添置、更换须以书面上报,批准后方可购买;购买的办公用品建帐、入库专柜保管,领用实行登记备查制度。 9、负责日常事务性工作,组织职工考核。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