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吉林省省直中小学招聘回避制度如何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一)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年毕业生(在读的非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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