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加快培养国家急需的高层次人才,提高在职人员的业务水平,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学位〔1998〕54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23〕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3年我校接收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请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