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避侦查不够立案标准,如果是行为还没有被公安机关发觉、还没有被调查并作出处罚决定:自作出违法行为之日起6个月后就不再追究。

如果是公安机关已经作出了给予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会追究,只要找到人就会继续执行原处罚决定,但不是加重处罚的情形。

如果是对行政拘留决定不服、提起了行政复议或是行政诉讼,公安同时要求提供了担保、之后逃避处罚的:会没收保证金或是追究担保人的责任,以后还会执行被处罚人的行政拘留。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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