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不知道对方手机号怎么办

起诉离婚不知道对方手机号没有关系,但必须知道对方的住址,方便法院送达起诉状、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起诉应当递交起诉状,起诉状中应当载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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