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园区副书记贪污千万被判死缓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19日对重庆市渝北区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原副书记文继荣涉嫌犯贪污罪案公开宣判,文继荣因利用企业改制贪污达1911万余元,一审被法院判处死缓。经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开始,文继荣利用其主持渝北区农工商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改制的职务便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19日对重庆市某园区管委会原副书记文某涉嫌犯贪污罪案公开宣判,文某因利用企业改制贪污达1911万余元,一审被法院判处死缓。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开始,文某利用其主持企业改制的职务便利,通过虚构安置职工人数、虚报改制成本和隐瞒企业资产等方式,贪污土地出让综合价金共计1911万余元归自己实际控制的民营公司所有并予以支配。案发后,已追回赃款1800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文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担任重庆市某公司经理,负责主持该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改制的职务便利,采取虚构安置职工人数,虚报企业改制成本、隐瞒企业资产等手段,贪污土地出让综合价金1911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鉴于文某犯罪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但其犯罪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退缴了大部分赃款,依法可从轻处罚,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据此,法院一审判处文某犯贪污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已追缴的赃款1800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其余赃款继续追缴。

宣判后,被告人文某未明确表示是否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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