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定性法律后果即法律上不予承认,加以撤销以至制裁。如果行为人违反了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或者行为人不履行法律规定的特定义务,将承担对自己不利的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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