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法不报安全事故罪怎么立案

中国刑法不报安全事故罪应按下列标准立案:

1、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在安全事故发生后,不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致使事故后果扩大,增加死亡1人以上,或增加重伤3人以上,或增加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2、存在法定严重情形从而造成事故抢救不能及时有效开展的;

3、具有其他情节严重情形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补充规定》一

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死亡1人以上,或者增加重伤3人以上,或者增加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二)实施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不能及时有效开展事故抢救的:

(三)其他不报、谎报安全事故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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