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申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需携带哪些材料

常州申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需携带的材料有:

1、工伤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2、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3、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4、原始发票、清单、交通事故携带交警调解书、法院判决书等;

5、工资证明或者工资条等。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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