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进行虚假出资补足的法律后果

不进行虚假出资补足的法律后果:

1、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2、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3、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百九十九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