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型基金的法律性质

公司型基金的法律性质是指公司型基金的法律关系的运作形式,即信托。具体而言自营式公司型基金的法律性质是弱势信托、他营式公司型基金的法律性质是强势信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受托职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三条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依照本法在基金合同中约定。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依照本法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受托职责。

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基金(以下简称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其所持基金份额享受收益和承担风险,通过非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基金(以下简称非公开募集基金)的收益分配和风险承担由基金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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