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行政级别是正部级,常务副检察长是正部级干部。人民检察院分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最高法律监督机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第一百三十二条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分为:(一)最高人民检察院;(二)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三)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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