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取证有哪些程序上的要求

我国《民事诉讼法》对于人民法院就案件进行取证,在程序上的具体要求的相关规定如下: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且人民法院对于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

第六十九条

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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