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应遵循的原则包括: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的法律地位平等。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行政诉讼的权利。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有权进行辩论。人民检察院有权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第八条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的法律地位平等。第十条

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有权进行辩论。第十一条人民检察院有权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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