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收的财物和罚金,应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都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此外,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第九十一条本法所称公共财产,是指下列财产:(一)国有财产;

(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三)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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