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减轻处罚的情形是什么

刑事案件减轻处罚的情形如下:未成年人犯罪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造成损害的;从犯;胁迫参加犯罪的;超过限度的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行为;自首和立功。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九条

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一条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二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十四条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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