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收益是新政府补助准则下新设的会计科目。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其他收益”是本次修订新增的一个损益类会计科目,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
根据财会[2019]6号填报列明,其他收益作为损益类科目,列示在利润表上。它反映的是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以及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且计入其他收益的项目。需要注意的是,只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才会涉及其他收益”这个科目。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可将加计抵减10%后的金额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