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不能带吃的。食品、药品等一系列物品都是不被允许进入看守所的。为了人犯的安全,一切外来物品都要经过严格检查。
其家属可以送衣服、被褥等生存必备的物品,还可以送钱,通过检查后这些可以进入看守所,因为这些都是能在看守所用到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三十条
人犯近亲属给人犯的物品,须经看守人员检查。
第三十七条
人犯近亲属送给或者寄给人犯的日用品和学习书刊,经检查,看守所同意收留的要详细登记,办好手续后交给人犯。现金由看守所代为保管,人犯有正当用途时可以支付。对于不许收留的物品,当场或登记后予以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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