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组织关系转接的方式是由团员个人发起申请,也可由团组织管理员发起,团员个人登陆后点击“关系转接”操作。进入关系转接页面后,填写常用联系人的联系方式(亲友手机号码即可)。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证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团员在工作、学习单位和居住地区变更时,须持团员证及时转接组织关系。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超过半年未转接组织关系的,应按自行脱团处理。

第十三条

转出和接收团员组织关系;应在团员证“组织关系转接”栏内填写团员转出、转入组织关系时间,注明团费收缴情况,井加盖公章。

第十四条

团员临时外出不转移团的组织关系,凭团员证证明团员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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