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避申请权什么时候告知

申请回避权在开庭审理时才由审判长当庭告知,并当场询问当事人。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若是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

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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