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房产证更名对方不配合怎么办

夫妻协议离婚的时候对房产的分割已经协商一致,但是在更名的时候对方不配合的,则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按照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协商一致签订了离婚协议的,就应当按照该协议内容履行义务,一方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根据生效的法律判决被告依然不履行的,则原告方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九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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